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1-3部分:总则 标准通用术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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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本标准为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》系列标准的第1-3部分,主要规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中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。内容涵盖了临床药学服务术语(如临床药师、药学门诊、处方审核、药物重整、用药咨询、患者用药教育、药学查房、药学问诊、药学监护等)、药学保障服务术语(如药品保障、处方调剂、基数药品、自带药品、用药监护、静脉用药集中调配、危害药品等)以及药事管理术语(如药事管理、药学服务、药师、处方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、药学部门、药品质量、药品不良反应、用药错误、高警示药品、超说明书用药等)。该标准旨在统一行业语言,为医疗机构开展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提供标准化的术语参考,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。
目录
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临床药学服务术语 4 药学保障服务术语 5 药事管理术语 参考文献 索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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